玻璃炉前热成型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一、定义

在制瓶车间熔融玻璃窑炉前,运用熔融好的玻璃液,由供料机供出玻璃料液,由人工手压机成型各种玻璃酒瓶、容器等玻璃制品的生产技术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玻璃炉前热成型 职业领域:玻璃及玻璃制品成型工

工作任务

操作规范

相关

知识

考核

比重

(一)

初模成型

1.能根据口模、初模调整顶芯高度至恰适高度

2.能根据需要调整下料斗适合接料

3.能根据制品需要补气,倒吹气,使口部定型良好,料坯二气高低恰当

4.打开初型模,加打倒吹气,取出料坯,料坯形状适合成型的需要

5.能根据产品需要调整冷模风的大小,使初型模的温度适当

1.玻璃液的料性

2.生产所需工具的使用要求

3.制品的冷斑、气泡、剪刀印等缺陷及其产生的原因

4.安全操作规程

40

(二)

游料

吹二气

1.能根据玻璃液的温度和料坯的厚薄情况游料重热

2.加补吹二气,反复调试,使料坯适合成形模型腔及制品厚薄的需要

3.掌握好进成形模前料坯的温度

1.350毫升、500毫升制品所需料坯的形状和大小

2.玻璃液的温度

3.安全操作规程

30

(三)

出模成型

1.能把料坯用正确的方法靠正放入成型模腔,并关好栓牢模具,保证料坯出模时不被碰伤或夹料

2.能根据制品的底厚要求正确选择正吹气时机,并能根据制品的外形需要适当掌握吹气的长短

3.能采取正确方式松开口模,平整抬高取出口模,不损伤制品口部或使口部变形

4.制品出模,然后送入退火窑不变形

1.好制品的出模时间

2.用夹钳取制品出模时要平稳,不能有挂伤

3.制品不变形,不自炸

4.安全操作规程

30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有高级以上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熟知玻璃炉前热成型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具有较为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以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鉴定时间为40min

(四)鉴定场地和设备要求

考场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光线充足,整洁无灰尘,空气流通,具备安全操作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