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炉前热成型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一、定义

在制瓶车间熔融玻璃窑炉前,运用熔融好的玻璃液,由供料机供出玻璃料液,由人工手压机成型各种玻璃酒瓶、容器等玻璃制品的生产技术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玻璃炉前热成型 职业领域:玻璃及玻璃制品成型工

工作任务

操作规范

相关

知识

考核

比重

(一)

初模成型

1.能根据口模、初模调整顶芯高度至恰适高度

2.能根据需要调整下料斗适合接料

3.能根据制品需要补气,倒吹气,使口部定型良好,料坯二气高低恰当

4.打开初型模,加打倒吹气,取出料坯,料坯形状适合成型的需要

5.能根据产品需要调整冷模风的大小,使初型模的温度适当

1.玻璃液的料性

2.生产所需工具的使用要求

3.制品的冷斑、气泡、剪刀印等缺陷及其产生的原因

4.安全操作规程

40%

(二)

游料

吹二气

1.能根据玻璃液的温度和料坯的厚薄情况游料重热

2.加补吹二气,反复调试,使料坯适合成形模型腔及制品厚薄的需要

3.掌握好进成形模前料坯的温度

1.350毫升、500毫升制品所需料坯的形状和大小

2.玻璃液的温度

3.安全操作规程

30%

(三)

出模成型

1.能把料坯用正确的方法靠正放入成型模腔,并关好栓牢模具,保证料坯出模时不被碰伤或夹料

2.能根据制品的底厚要求正确选择正吹气时机,并能根据制品的外形需要适当掌握吹气的长短

3.能采取正确方式松开口模,平整抬高取出口模,不损伤制品口部或使口部变形

4.制品出模,然后送入退火窑不变形

1.好制品的出模时间

2.用夹钳取制品出模时要平稳,不能有挂伤

3.制品不变形,不自炸

4.安全操作规程

30%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有高级以上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熟知玻璃炉前热成型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具有较为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以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鉴定时间为40min。

(四)鉴定场地和设备要求

考场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光线充足,整洁无灰尘,空气流通,具备安全操作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