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人工吹制成型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定义

在成型车间熔融玻璃窑炉前,运用熔融好的玻璃液,由人工吹制成型各种玻璃器皿、容器等玻璃制品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玻璃人工吹制成型 职业领域: 玻璃及玻璃制品成型工

工作任务

操作规范

相关知识

考核比重

(一)

取料吹小泡

1.能按照制品要求使用吹管从窑炉内蘸取出已熔融好的玻璃液

2.能根据成型制品的需求吹制两种以上类型的玻璃小泡

1.适用玻璃液的料性

2.两种以上制品所需小泡的形状、大小

3.玻璃制品结构图

4.安全操作规程

20%

(二)

吹制成型

1.能滚动整形玻璃液,达到使用要求

2.能将玻璃料泡放入模具内并关紧模具

3.能在模具关闭后,根据制品要求,使吹出的玻璃制品表面保持较好的光洁度

1.玻璃料性特点

2.在模具内吹气的原理和要求

3.出模要求

60%

(三)

扶杯、点水、送退火窑

1.能将3~4只刚出模的没有完全定型的玻璃产品在工具凳上旋转而不变形

2.能将已定型的制品点水后敲下不破损

3.能将敲下的制品送入退火窑不变形

产品不变形、不自炸的技术要求

10%

(四)

工模具维护

1.能修整、校正已烧损的蘸料和弯曲用的料钎、吹筒头子

2.能上好模灰,在模灰烘烤好后进行处理

1.生产所需工具的使用要求

2.上模灰所要求的厚度和烘烤温度

3.模具的烘烤和出水处理

10%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玻璃人工吹制成型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中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技能操作考核采取实际操作考核。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45 min

(四)鉴定场地和设备要求

考场面积不小于15 m2,操作场地光线要好,整洁无灰尘,空气流通,具备安全操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