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充墙砌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一、定义

按分项工程要求,运用砌筑工具,依据控制水平灰缝线,进行砌体砌筑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填充墙砌筑   职业领域:砌筑工

工作

任务

操作

规程

相关

知识

考核

比重

(一)

施工准备

1.能准备材料、机具

2.能领会工作意图

3.能准备劳动保护用品

1.砌体砌筑的基本知识

2.砌筑材料的基本知识

3.脚手架的安全知识

10%

(二)

填充墙

砌筑

1.能按水平灰缝线及组砌方法砌筑

2.能在砌筑中,运用工具检查砌体的垂直度、平整度、砂浆饱满度

3.能进行自检、自查工作

1.砌筑施工工艺的基本知识

2.墙体组砌的技术要求

3.填充墙构造连接

4.砖砌体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检查方法

70%

(三)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1.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能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能做到工完料场清、保护成品

1.砌体安全施工的基本要求

2.砌体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

3.砌筑成品保护的知识

20%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有高级以上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熟知填充墙砌筑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具有较为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以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鉴定时间为90min

(四)鉴定场地和设备要求

每个考核工位面积不小于30m²,地面坚实平整,周边无障碍物,光线充足,有安全用电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