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充墙砌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一、定义
按分项工程要求,运用砌筑工具,依据控制水平灰缝线,进行砌体砌筑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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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名称:填充墙砌筑 职业领域:砌筑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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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任务 |
操作
规程 |
相关
知识 |
考核
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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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施工准备 |
1.能准备材料、机具
2.能领会工作意图
3.能准备劳动保护用品 |
1.砌体砌筑的基本知识
2.砌筑材料的基本知识
3.脚手架的安全知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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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填充墙
砌筑 |
1.能按水平灰缝线及组砌方法砌筑
2.能在砌筑中,运用工具检查砌体的垂直度、平整度、砂浆饱满度
3.能进行自检、自查工作 |
1.砌筑施工工艺的基本知识
2.墙体组砌的技术要求
3.填充墙构造连接
4.砖砌体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检查方法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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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
1.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能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能做到工完料场清、保护成品 |
1.砌体安全施工的基本要求
2.砌体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
3.砌筑成品保护的知识 |
20% |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有高级以上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熟知填充墙砌筑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具有较为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以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鉴定时间为90min。
(四)鉴定场地和设备要求
每个考核工位面积不小于30m²,地面坚实平整,周边无障碍物,光线充足,有安全用电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