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怪味胡豆(蚕豆)制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一、定义
运用厨房加热设备和特定的原料,采用传统的烹制方法和调味技术,配以相应的辅料调料对胡豆(蚕豆)进行深度加工调味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重庆怪味胡豆(蚕豆)制作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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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名称:重庆怪味胡豆(蚕豆)制作 职业领域:中式烹调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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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操作规范 |
相关 知识 |
考核 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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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准备工作 |
1.能够进行设备工具场地准备 2.能够进行原料准备 3.能够进行辅料准备 4.能够进行餐具准备 |
1.设备工具清洁卫生及使用知识 2.原料质量鉴别及涨发知识 3.餐具卫生 4.辅料初加工的基本知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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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怪味胡豆 炸制 |
1.能辨别胡豆(蚕豆)泡制涨发后的最佳成度,达到符合制作产品要求 2. 能够使胡豆开口位置能达到成型后酥脆而不掉壳的基本要求 3.能掌握胡豆脱水程度 |
1.掌握油温火候的基本知识 2.掌握油脂的鉴别知识 3.掌握厨房安全知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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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怪味粉料、调配 |
1.能正确选用辣椒花椒粉 2.能合理使用食盐添加量 3.能准确糖与麻辣的比例,调配彼此之间的厚重感 |
1.掌握加工辣椒花椒设备、工具的使用维护知识 2.掌握对调味料质地鉴别和搭配原理 3.掌握调味过程的合理调配和味道之间的抵消知识 4.掌握五味调和的认知搭配知识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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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熬糖及 成型 |
1.能准确掌控熬糖火候 2.掌握精准火候,达到裹糖均匀 3.达到色泽红亮、咸甜麻辣香五味具备、酥脆可口、开胃健脾、久吃不腻、回味无穷的特点 |
1.掌握糖与胡豆的配比知识 2.掌握熬糖火候和搅拌的技巧 3.掌握怪味胡豆的正常包装和储存 |
20% |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备重庆怪味胡豆(蚕豆)制作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重庆怪味胡豆(蚕豆)制作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具有重庆怪味胡豆(蚕豆)制作的从业经验或职业技能考评经验,每个考评组中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以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鉴定时间为60min。
(四)鉴定场地和设备要求
场地不小于15个工位120平米,场地应具有独立灶台15个工位,炒锅15口、油缸15个、漏勺15把、炒勺15把、码斗50个等基础设备和工具,并符合厨房给、排水及排烟环评要求,以及通风换气安全、卫生、照明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