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衣物洗涤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一、定义
运用衣物洗涤技术,为家庭洗涤衣物及保管各种衣物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
能力名称:家庭衣物洗涤 职业领域:家政服务员 |
|||
|
工作任务 |
操作规范 |
相关 知识 |
考核 比重 |
|
(一) 洗涤衣物 |
1、能依据衣物的特性选用洗涤剂 2、能正确手洗和机洗衣物 3、能清洁各种鞋帽 |
1、不同材质衣物的一般特性 2、洗涤剂的用途,不同洗涤剂的使用方法 3、正确使用洗衣机等洗涤用家用电器 4、不同鞋油的特性,及不同鞋子的清洁方法 |
60% |
|
(二) 衣物的保管 |
1、能正确晾晒衣物 2、能正确分类叠放各种衣物 3、能正确摆放不同类型鞋子 |
1、衣物晾晒的准备工作 2、不同衣物的分类。 3、不同材质衣物防虫防蛀 |
40% |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家庭衣物洗涤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技能操作考核采取实际操作考核。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40min。
(四)鉴定场地和设备要求
考核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操作场地光线充足,整洁无干扰,空气流通,提供常用家庭洗涤用电器,具有安全防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