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餐制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一、定义
运用基本烹饪技术,为家庭烹饪简单主食及一般菜肴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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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名称: 家庭餐制作 职业领域:家政服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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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操作规范 |
相关知识 |
考核 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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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简单主食制作 |
1.能掌握蒸、煮两种主食制作技术 |
1.主食制作中原料和水的比例及水温标准 2.馅料调拌的常识 3.食品成熟性状的鉴别 4.食品(原料及成品)鉴别及保管的基本常识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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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一般菜肴烹调 |
1.能使用蒸、炒、炖、拌四种烹调技术 2.能选、削、择及洗涤常见蔬菜 3.能用切、剁、削、刮等常用刀法,将原料加工成丁、片、段、块等形状 4.能简单配制一般菜肴 |
1.基本调味品的使用常识 2.火候使用的常识 3.食品成熟性状的鉴别 4.原料的合理搭配 5.食品(原料及成品)鉴别及保管的基本常识 |
60% |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家庭餐制作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技能操作考核实际操作考核。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60min。
(四)鉴定场地和设备要求
考核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操作场地光线充足,整洁无干扰,空气流通,具有安全放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