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餐制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一、定义

运用基本烹饪技术,为家庭烹饪简单主食及一般菜肴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 家庭餐制作 职业领域:家政服务员

工作任务

操作规范

相关知识

考核

比重

(一)

简单主食制作

1.能掌握蒸、煮两种主食制作技术

1.主食制作中原料和水的比例及水温标准

2.馅料调拌的常识

3.食品成熟性状的鉴别

4.食品(原料及成品)鉴别及保管的基本常识

40%

(二)

一般菜肴烹调

1.能使用蒸、炒、炖、拌四种烹调技术

2.能选、削、择及洗涤常见蔬菜

3.能用切、剁、削、刮等常用刀法,将原料加工成丁、片、段、块等形状

4.能简单配制一般菜肴

1.基本调味品的使用常识

2.火候使用的常识

3.食品成熟性状的鉴别

4.原料的合理搭配

5.食品(原料及成品)鉴别及保管的基本常识

60%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家庭餐制作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技能操作考核实际操作考核。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60min

(四)鉴定场地和设备要求

考核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操作场地光线充足,整洁无干扰,空气流通,具有安全放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