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造型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一、定义

运用化妆造型相关的专业设备和材料,为服务对象在面部五官及服饰整体进行妆饰、美化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化妆造型 职业领域:形象设计师

工作任务

操作规范

相关知识

考核比重

(一)

考前准备

1.能根据仪容仪表要求及卫生规范原则整理个人形象。

2.能将化妆造型工具摆放整齐、合理。

3.能正确对操作台面及工具进行消毒。

4.能站在服务对象右侧, 佩戴好口罩。

1.考前准备工作;

2.严格执行双手及工具卫生规范标准;

3.消毒知识的认识

4.造型师职业形象塑造;

10%

(二)

妆面造型

1.能有效沟通及观察,根据本场考核要求及人体比例、五官比例设计适合模特的整体造型。

2.能上底妆,手法专业、粉底干净、通透富有立体感,选择相应蜜粉进行定妆,塑造质感持久肤质。

3.能设计眉型,要求眉型对称度、虚实感、形状流畅、符合脸型。

4.能设计眼妆,晕染自然有层次,眼线线条流畅,修饰眼型,睫毛佩戴,真假结合自然,调整眼部神态。

5.能设计腮红,晕染自然,修饰脸型,增加气色。

6.能设计唇妆,线条干净流畅,色彩饱和度清晰。

7.能整理妆容,根据服务对象整体面部妆容打造后,进行最后调整及修饰。

1.化妆流程及顺序;

2.妆前保养护理;

3.底妆产品及应用及手法;

4.眉型设计及手法;

5.眼线设计及手法;

6.眼影用色及修饰手法;

7.睫毛修饰技巧;

8.标准五官比例学;

9.标准化妆技法表现;

10.妆后的维护及注意事项;

50%

(三)

发型、服装饰品整体搭配

1.能设计发型,根据风格及发质进行发型打造,并佩戴符合脸型及头型饰品。

2.能搭配饰品、服装,展示模特气质,修饰体型,服装面料、质感、款式符合整体造型风格。

1.发型工具正确使用技巧;

2.发质分类;

3.饰品搭配技巧及手法;

4.服装面料认识;

5.不同身材类型与服装的搭配;

6.婚纱款式风格认识;

30%

(四)

作品考核讲解

1.能讲解作品设计,化妆造型解说与实际操作风格吻合。

2.能表现仪容仪表大方、标准礼仪站姿讲解。

1.普通话标准、逻辑条理清晰;

2.基本礼仪要点;

10%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熟知化妆造型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具有较为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每个考评组由3名以上考评员组成。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以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鉴定时间为60min

(四)鉴定场地和设备要求

场所:水、电、空调等设施齐全、照明设备完备,具备安全防火措施,公共卫生要求达标等符合作业规范的场地。每个标准操作空间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

设备:满足化妆造型需要的操作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