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造型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一、定义
运用化妆造型相关的专业设备和材料,为服务对象在面部五官及服饰整体进行妆饰、美化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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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名称:化妆造型 职业领域:形象设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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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操作规范 |
相关知识 |
考核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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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考前准备 |
1.能根据仪容仪表要求及卫生规范原则整理个人形象。 2.能将化妆造型工具摆放整齐、合理。 3.能正确对操作台面及工具进行消毒。 4.能站在服务对象右侧, 佩戴好口罩。 |
1.考前准备工作; 2.严格执行双手及工具卫生规范标准; 3.消毒知识的认识; 4.造型师职业形象塑造;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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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妆面造型 |
1.能有效沟通及观察,根据本场考核要求及人体比例、五官比例设计适合模特的整体造型。 2.能上底妆,手法专业、粉底干净、通透富有立体感,选择相应蜜粉进行定妆,塑造质感持久肤质。 3.能设计眉型,要求眉型对称度、虚实感、形状流畅、符合脸型。 4.能设计眼妆,晕染自然有层次,眼线线条流畅,修饰眼型,睫毛佩戴,真假结合自然,调整眼部神态。 5.能设计腮红,晕染自然,修饰脸型,增加气色。 6.能设计唇妆,线条干净流畅,色彩饱和度清晰。 7.能整理妆容,根据服务对象整体面部妆容打造后,进行最后调整及修饰。 |
1.化妆流程及顺序; 2.妆前保养护理; 3.底妆产品及应用及手法; 4.眉型设计及手法; 5.眼线设计及手法; 6.眼影用色及修饰手法; 7.睫毛修饰技巧; 8.标准五官比例学; 9.标准化妆技法表现; 10.妆后的维护及注意事项;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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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发型、服装饰品整体搭配 |
1.能设计发型,根据风格及发质进行发型打造,并佩戴符合脸型及头型饰品。 2.能搭配饰品、服装,展示模特气质,修饰体型,服装面料、质感、款式符合整体造型风格。 |
1.发型工具正确使用技巧; 2.发质分类; 3.饰品搭配技巧及手法; 4.服装面料认识; 5.不同身材类型与服装的搭配; 6.婚纱款式风格认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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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作品考核讲解 |
1.能讲解作品设计,化妆造型解说与实际操作风格吻合。 2.能表现仪容仪表大方、标准礼仪站姿讲解。 |
1.普通话标准、逻辑条理清晰; 2.基本礼仪要点; |
10% |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熟知化妆造型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具有较为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每个考评组由3名以上考评员组成。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以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鉴定时间为60min。
(四)鉴定场地和设备要求
场所:水、电、空调等设施齐全、照明设备完备,具备安全防火措施,公共卫生要求达标等符合作业规范的场地。每个标准操作空间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
设备:满足化妆造型需要的操作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