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推拿保健服务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一、定义
运用适于婴幼儿童的推拿手法,保健婴幼儿童身体素质和辅助婴幼儿童益智助长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和鉴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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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名称:小儿推拿保健 职业领域:保健按摩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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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任务 |
操作 规范 |
相关 知识 |
考核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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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辅助小儿 慢性病症恢复推拿保健 |
1.能针对0~7岁小儿慢性病症(哮喘、鼻炎、厌食、便秘、遗尿、夜啼)进行推拿保健服务 |
1.小儿哮喘、鼻炎、厌食、便秘、遗尿、夜啼病症恢复知识及操作 2.小儿哮喘、鼻炎、厌食、便秘、遗尿、夜啼的推拿穴位和手法 3.小儿推拿适应证、禁忌证及注意事项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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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小儿 益智助长 推拿保健 |
1.能针对0~7岁小儿大脑开发进行推拿保健服务 2.能针对0~7岁小儿身高增长进行推拿保健服务 |
1.小儿益智助长基础知识 2.小儿益智助长基本的推拿穴位和手法 3.小儿推拿适应证、禁忌证及注意事项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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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小儿 免疫力提高 推拿保健 |
1.能针对0~7岁小儿增强免疫力、抵抗力进行推拿保健服务 |
1.小儿提升免疫力的操作方法 2.小儿提升免疫力的推拿穴位和手法 3.小儿推拿适应证、禁忌证及注意事项 |
30% |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有高级以上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熟知小儿推拿保健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具有较为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以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鉴定时间为60min。
(四)鉴定场地和设备要求
考核场地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场地光线充足,整洁无干扰,空气流通,具备保暖、降温等条件,具有安全防火措施。同时提供按摩巾、按摩油、按摩保健床、床上用品等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