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料婴、幼儿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一、定义
运用护理技术,照顾家庭中婴、幼儿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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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名称:照料婴、幼儿 职业领域:家政服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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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操作规范 |
相关
知识 |
考核
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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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饮食料理 |
1、能正确调配奶粉
2、能按要求制作简单的主、辅食
3、能按要求给婴儿喂奶,辅助幼儿进食、进水 |
1、调配奶粉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2、婴幼儿主、辅食的特征
3、辅助婴幼儿
进食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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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起居料理 |
1、能正确抱、领婴幼儿
2、能正确协助给婴幼儿穿、脱衣服,给婴儿换尿布
3、能正确协助给婴幼儿洗澡和日常盥洗
4、能照料婴幼儿便溺
5、能运用正确方法使婴幼儿教快入睡
6、能够协助照料好婴幼儿的日常活动及出行 |
1、抱、领婴幼儿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2、婴幼儿洗澡和盥洗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3、看护婴幼儿活动的注意事项
4、洗涤婴幼儿衣物的注意事项
5、对婴幼儿用具进行消毒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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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异常情况的发现与应对 |
1、能发现异常情况能及时报告
2、能正确处理轻微外伤
3、能正确处理轻微烫伤 |
1、外伤紧急处理常识
2、烫伤紧急处理常识 |
20% |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照料婴、幼儿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技能操作考核采取实际操作考核。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60min。
(四)鉴定场地和设备要求
考核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操作场地光线充足,整洁无干扰,空气流通,提供常用家庭洗涤用电器,具有安全防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