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料老年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一、定义
运用一定的医学常识及烹饪技术,对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及起居进行照护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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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名称:照料老年人 职业领域:家政服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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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操作规范 |
相关
知识 |
考核
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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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照护膳食 |
1、能为老年人制作3种以上主食、菜肴。
2、能为老年人制作3种以上汤。
3、能照护老年人进食、进水 |
1、老年人生理特点
2、老年人膳食特点
3、老年人膳食制作要求
4、老年人进食、进水注意事项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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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起居料理 |
1、能照护老年人盥洗
2、能为老年人换洗衣物
3、能为老年人修剪指(趾)甲
4、能给老年人测量体温
5、能陪伴老年人散步、购物、就医 |
1、与老年人相处的技巧
2、老年人日常盥洗注意事项
3、老年人衣物换洗注意事项
4、体温表使用方法
5、老年人外出注意事项 |
50% |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照料老年人的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技能操作考核采取实际操作考核。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30min。
(四)鉴定场地和设备要求
考核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操作场地具有相应的操作设施设备,且光线充足,整洁无干扰,空气流通,具有安全防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