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辅助制图(土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一、定义
运用绘图仪器、设备,根据工程的设计方案、草图和技术性说明,绘制其正图(原图)、底图及其他技术图样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
能力名称:计算机辅助制图(土建) 职业领域:制图员 |
|||
|
工作 任务 |
操作 规范 |
相关 知识 |
考核 比重 |
|
(一) 描图 |
1.能够描绘墨线图,将铅笔绘制的正图本身描画成墨线图 2.能够描绘简单形体的三视图 |
1.描图的相关知识 2.三视图投影知识 |
18% |
|
(二) 手工绘图 |
1.能识别并绘制常用的建筑材料图例 2.能阅读单层房屋的建筑施工图 3.能补绘建筑施工图 |
1.几何绘图知识 2.三视图投影知识 3.绘制视图、剖视图、断面图的知识 4.尺寸标注的知识 5.专业图的知识 |
22% |
|
(三) 计算机 绘图 |
1.能使用一种软件绘制简单的二维图形并标注尺寸 2.能使用打印机或绘图机输出图纸 |
1.调出图框、标题栏的知识 2.绘制直线、曲线的知识 3.曲线编辑的知识 4.文字标注的知识 |
55% |
|
(四) 图档管理 |
1.能够按要求折叠图纸 2.能够按要求将图纸装订成册 |
1.折叠图纸的要求 2.装订图纸的要求 |
5% |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有高级以上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熟知计算机辅助制图(土建)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具有较为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以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鉴定时间为120min。
(四)鉴定场地和设备要求
考场为具有采光、照明良好的教室或绘图室,光线充足,满足公共安全和防火措施要求,并齐备绘图工具、设备及计算机。绘图工具及设备包含:绘图仪器、描图仪器、丁字尺、三角板、曲线板、图版等。计算机配置不低于:CPU主频1.2G、内存1G,并安装绘图软件,配套打印机或其他图形输出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