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拍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一、定义
运用虚拟拍摄硬件(LED屏幕、追踪设备)与软件(虚幻引擎等实时渲染工具),在影视制作、广告拍摄等场景中,完成场景实时渲染、摄像机位同步、虚实画面融合及全流程管理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专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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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名称:虚拟拍摄 职业领域:虚拟现实产品设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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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操作规范 |
相关知识 |
考核 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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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设备搭建与调试 |
1.能够按厂商手册安装设备,并使用校准工具验证空间精度 2.能够测试并控制实时渲染延迟(要求≤50ms) |
1.LED屏显色原理 2.摄像机光学特性 3.空间坐标转换算法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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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拍摄执行与操控 |
1.能够使用虚幻引擎实时调整场景,确保合成无视觉割裂 2.能够通过语音系统与演员/灯光师实时协同 |
1.透视投影原理 2.多图层合成技术 3.虚拟制片现场调度策略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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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后期处理与优化 |
1.能够按照规范要求归档数据 2.能够保留版本迭代记录 3.能够进行后期的效果处理及性能优化 |
1.色彩空间管理 2.数字中间片流程 |
20% |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含在校生)、从事计算机或影视相关行业半年以上人员。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1年以上LED虚拟影棚经验,每个考评组中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考核采用实际操作的方式,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180min。
(四)鉴定场地和设备要求
考核场地须具备标准LED虚拟影棚:拍摄场地150㎡及以上,场地色彩统一(深色),具备LED屏幕系统(屏幕尺寸≥6m×3m)、灯光系统、摄像系统、虚拟拍摄服务器系统、追踪系统、工作站等。
工作站配置要求:处理器i7及以上,显卡RTX 4060及以上,内存32GB及以上,同时安装Unreal Engine5引擎,maya2025及以上、3ds max2025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