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产品原型制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一、定义

基于用户功能需求,运用原型设计工具进行小程序和APP的原型制作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准备运用本职业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移动产品原型制作 职业领域:工业(产品)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工作任务

操作规范

相关

知识

考核

比重

()

需求分析

1.能分析客户的需求

2.能对客户的需求进行功能描述和定位

3.能通过产品功能结构图,确定产品功能

1.客户沟通相关知识

2.需求分析相关知识

3.产品结构图相关知识

10%

()

流程图

制作

1.能确定流程关键节点

2.能根据产品功能编制流程图

流程图设计的相关知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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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真原型图制作

1.能根据需求文档、产品功能结构图和产品功能流程图制作低保真原型图

2.能根据功能流程图设计功能模块

3.能根据需求实现原型图交互功能

1.原型设计软件使用技巧

2.页面设计相关知识

3.交互设计相关知识

35%

(四)

高保真原型图制作

1.能在低保真原型图的基础上进行高保真原型图制作

2.能实现高级交互效果

1.原型设计软件使用技巧

2.交互设计的相关知识

3.中继器的相关原理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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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产品原型展示

1.能生成原型文件到指定文件夹

2.进行各项功能展示

1.原型图生成方法

2.原型图展示技巧

10%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移动产品原型制作的相关工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中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采取上机考试方式考核。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鉴定合格,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四)鉴定场地设备要求

1、鉴定场地要求:应配备标准化机房,环境光线良好,干净整洁。

2、设施设备要求:机房计算机的配置应支持和原型设计软件的安装与运行,FTP服务器。